诗篇小说 女频言情 重生1958: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小说结局
重生1958: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小说结局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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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亥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林醒林依依的女频言情小说《重生1958:从猎兔开始赶山生活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赵亥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吴秀兰接过去看了看,有些害怕:“还是别了吧,我,我用不来这东西。”林醒把匕首塞进她手里:“您就拿着吧,有备无患,听我的准没错,不会让您吃亏的。”吴秀兰犹豫片刻后,还是收下了匕首:“那好吧,希望没有用上这东西的一天。”下午没什么事情做,林醒也不打算进山了,今天上午进了山,体力消耗太多,还是要休息一下。但是这年头也没什么娱乐活动,林醒就这么坐在家里也很无聊,就动起了脑筋,看看能不能多做点打猎用的工具出来。其实有长矛已经足够应付很对猎物了,可是林醒觉得这还不够。长矛也有一定的局限性,比如投掷距离只有十米左右,超过十米之外,长矛就没什么杀伤力了,这就意味着,林醒还是有一定失手的概率。猎枪杀伤力距离足够远,可是猎枪只能用来防身,子弹珍贵,能不...

章节试读

吴秀兰接过去看了看,有些害怕:“还是别了吧,我,我用不来这东西。”
林醒把匕首塞进她手里:“您就拿着吧,有备无患,听我的准没错,不会让您吃亏的。”
吴秀兰犹豫片刻后,还是收下了匕首:“那好吧,希望没有用上这东西的一天。”
下午没什么事情做,林醒也不打算进山了,今天上午进了山,体力消耗太多,还是要休息一下。
但是这年头也没什么娱乐活动,林醒就这么坐在家里也很无聊,就动起了脑筋,看看能不能多做点打猎用的工具出来。
其实有长矛已经足够应付很对猎物了,可是林醒觉得这还不够。
长矛也有一定的局限性,比如投掷距离只有十米左右,超过十米之外,长矛就没什么杀伤力了,这就意味着,林醒还是有一定失手的概率。
猎枪杀伤力距离足够远,可是猎枪只能用来防身,子弹珍贵,能不用就不用。
现在林醒缺少的,是一个远距离的狩猎工具。
至于这个工具选什么?
林醒想到的就是弓箭。
如果能做一把强力的弓箭出来,那么射程应该能达到二十米之外,狩猎的时候成功率就能增加许多了。
弓箭的制作并不难,问题是,用普通树藤和树枝做出来的弓箭,威力都很小,还不如投掷长矛。
威力强大的弓箭,只有一种,那就是复合弓。
在后世,一把复合弓的杀伤力不弱于手枪,二十米之外甚至能轻易贯穿一头黑熊。
是贯穿,不是射伤!可想而知复合弓的威力有多恐怕,而且复合弓还有个外号,叫工业革命时期的外挂!
可是以如今的条件,林醒根本没有材料做一把复合弓。
不过利用树枝和树藤,倒是也可以做一把简单的复合弓出来。
林醒执行力很强,说动手就立刻动手。
他立刻跑到家附近的树林里,摘了很多树枝和藤条回来。
他用家里的菜刀,把这些树枝全部都给削的光滑,做成拇指粗细的弓身,然后用藤条把这些树枝弯曲固定住,放在火上烤,这样就能永远固定住弓身的形状。
最后,林醒得到了两把弯曲的弓身。
这两把弓身组合在一起,一把向内弯曲,一把向外弯曲,有点类似于复合弓上的滑轮,在拉动的时候,用同样的力气,可以产生双倍的张力。
弓身的制作倒是简单,问题就是在于弓弦。
因为这种复合弓的张力很大,用普通的树藤做的弓弦根本承受不住,一拉就会断掉。
后世的复合弓的弓弦都是用的钢丝线,问题是这年头,上哪里去弄钢丝线?
不过,林醒忽然想到,有个东西可以代替。
那就是蹄筋。
动物的蹄筋韧性都相当不错,稍微加工一下,就可以用作弓弦了。
而刚好,林醒打的这头梅花鹿就有蹄筋可以拿来利用。
林醒立刻找到了吴秀兰:“妈,梅花鹿的蹄筋还在吗?”
“蹄筋啊?”吴秀兰想了想:“在的,梅花鹿浑身都是宝贝,除了骨头你拿走了,其他东西我都舍不得丢,都在缸里呢。”
说完,指了指旁边的一口大缸。
林醒立刻打开缸,翻找了起来,果然被他找到了蹄筋。
蹄筋很细,直接用来当弓弦肯定是不行的。
林醒把这些蹄筋全都放在一起,然后开始狂搓了起来,要把它们像是麻绳一样,搓成一捆。
吴秀兰见状,好奇的问:“你这是干嘛呢?”
“搓蹄筋呢。”林醒笑了笑:“我打算做一把弓箭,这蹄筋刚好可以用来当弓弦。”
“要我帮忙吗?”吴秀兰问。
“不用了,很简单的,我自己做就行。”林醒摇摇头。
搓了半小时后,所有的蹄筋都被林醒给搓到一起了。
但是这还不够,这样的蹄筋没什么韧性,就是比较坚硬而已。
林醒找了些树藤和草料,跟蹄筋混在了一起,然后拉直了放在火上烤。
烤了有两个小时左右,蹄筋就发生了质变,摸起来就像是那种韧性很足的钢丝线,拉力很强,用来当弓弦非常合适。
林醒把弓弦装上去,一把简易版的复合弓就算是做成了。
虽然不比上后世那种精致的复合弓,不过这种简易版的复合弓也算是不错了,用来打猎绰绰有余。
弓有了,接下来就是箭。
箭身比较简单,用木头做就是了,问题就在于箭头。
箭头一般都是用铁打磨出来的,杀伤力才能最大化,可是这个年代的钢铁产量很少,而且就算有钢铁,也没有熔炉能够进行冶炼。
不过,这同样也不是问题。
既然没有铁,那就用石头代替,威力虽然会弱一些,但是也算是能用。
林醒在院子里找了一会儿后,找到了一些形状还算是不错的石头,然后进行了一番打磨,磨成了箭头的模样。
用麻绳把石头绑在了树枝的前端,箭就这样做完了,特别简单。
林醒打算试试这简易版复合弓的威力,他拉开了弓弦,瞄准了二十米之外的墙壁,毫不犹豫的直接拉弓射箭。
咻!
箭带着破空的声音,钉在了墙壁上。
只见整个箭头都已经没入了墙壁里,只剩下了一个箭身在外面!
威力很大!
林醒非常满意!这种威力的弓箭,就算是遇见了大型猛兽,也能一箭射穿对方的脑袋!
吴秀兰和林依依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。
林依依惊讶的问:“哥,这弓箭好厉害啊!威力好大啊!”
“是啊!”吴秀兰也诧异无比:“我见过很多弓箭,可是你这把弓箭的威力怎么会这么大?”
这年头,复合弓的概念还没出来,他们没见过这么强力的弓箭也很正常。
林醒笑了笑:“这把弓箭是我改良过的,不管是威力还是精准度都比以前的那种老弓箭要强很多的。”
“你居然还会改良弓箭!哥哥好强啊!”林依依这小丫头满眼都是崇拜的光芒。
“有了这把弓箭,再加上长矛,以后我们就不用担心没肉吃了。”林醒笑道:“以后,咱们家天天吃肉!”

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吃着饭,香喷喷的肉香溢满了整间屋子。
吴秀兰一边吃,一边说道:“儿子,以后不要进山打猎了,山上危险,这次是你运气好,下次要是倒霉遇到了野兽,那你可没命活着回来了。”
“您别担心,不会有事的。”林醒笑道:“我机灵着呢,遇到猛兽了我会跑的,再说了,这个季节,猛兽也很少了,不一定遇得到。”
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你要是出了事,妈就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了,所以你绝对不能去!”吴秀兰坚定道。
“我要不上山,咱们一家三口怎么解决温饱问题?”林醒反问道。
“那我去公社里找个活儿干,挣粮票,总能填饱肚子的。”吴秀兰说道。
“您身子不好,浑身都是伤,走个路都费劲,那公社的活儿都是力气活儿,您能干得了?”林醒笑着问道。
吴秀兰顿时说不出话来了。
以前吴秀兰的身体还是很不错的,原身的父亲好吃懒做,每天除了喝酒就是睡觉打人,是吴秀兰一个人忙完了家里的家务,还要去外面干活儿,养活了整个家。
可是吴秀兰也因为太过劳累,身子骨给弄垮了。
再加上后来每天都要挨打,身上留下了伤,导致身体大不如前,连做家务活儿都很吃力,更别说去公社里做事了。
林醒继续说道:“就咱们家里这个情况,除了上山打猎外,实在是没其他办法了,妈,您总不能看着我们一家三口活不过这个冬天吧?”
“可是......”吴秀兰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
林醒继续说道:“您要是实在担心呢,那我去跟陈伯学学狩猎技巧,有陈伯教我,那总没问题了吧?”
陈伯,原名叫做陈建业,今年五十多岁了,是上一任守山人。
所谓守山人,是个很特殊的职业。
因为如今环境保护的很好,所以山里到处都是各种猛兽,经常会出现猛兽进村袭击人的恶性事件。
为了保护村子里的人和牲畜,就诞生了守山人这个职业。
守山人需要经常进山,驱赶附近的猛兽,保护村子里的人不被猛兽给袭击。
因为守山人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山里,所以练就出了一身厉害的狩猎本事。
这个陈伯,就是扁溪村的上一任守山人,在他守山期间,整个村子十几年来从没有被猛兽给袭击过。
吴秀兰犹豫片刻后,担心的说道:“陈伯是很厉害,可是人家是有经验,你跟着陈伯学,短时间也学不到他的本事,进山还是会有危险。”
“哎呀,妈,您别担心这么多了,我老大不小了,养家的责任我应该担起来,就这么决定了,您也别劝我了!”林醒态度坚决道。
见林醒这么坚定,吴秀兰也不好说什么了。
主要是除了打猎外,他们这一家三口的确也没有其他活路了。
如果不让林醒进山,恐怕他们这一家三口熬不过这个冬天,都要被冻死饿死在家里了。
吴秀兰有些自责道:“对不起儿子,让你受委屈了。”
“什么委屈不委屈的,都是一家人,别说两家话。”林醒笑道:“您为了我们兄妹,不也受尽了委屈吗,现在好了,我们离开了那个家,我相信靠我们自己的双手,以后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。”
“对!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!”林依依也满嘴流油的跟着附和道。
吴秀兰情不自禁的笑了出来。
这么多年了,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了这么温暖的感觉,隐隐间似乎感觉到连生活都有了些许盼头了。
三人一边吃一边聊,一大盆兔肉很快就吃得干干净净了。
这是这么多年来,他们吃的最饱,也是最舒服的一次了。
当然了,这还没完呢。
虽然这顿饭是解决了,但是还要考虑下一顿饭,所以林醒必须要为下一顿做准备了。
像这样,每次打一只兔子,的确能解决一顿饭,可是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进山,那也太麻烦了。
而且有时候下大雪了,没办法进山,全家人岂不是就要饿肚子?
所以,林醒打算狩猎一些大型猎物,在家里屯点肉食,以备不时之需,顺便也弄点皮毛回来做点保暖的衣服之类的。
而要狩猎大型猎物的话,靠陷阱是没办法的,只能用猎枪打猎。
虽然这个年代比较靠前,可是枪这种东西管制还是比较严格的。
整个扁溪村也只有陈建业那个老守山人手里有猎枪。
林醒打算去陈建业手里把猎枪给借过来。
林醒对吴秀兰说道:“妈,我现在去找一趟陈伯,问问关于打猎的事。”
“好,天色不早了,早去早回啊。”吴秀兰嘱咐道。
“恩,放心吧,陈伯就住在村里,不会有问题的。”林醒笑道。
离开家后,林醒就朝着陈建业家里走去。
林醒的家住在村子东头,而陈建业家住在村子西头,刚好是个相反的方向。
扁溪村也不算是很大,林醒走了半个小时左右,就到了陈建业家里。
陈建业的家有点破,是个小土块房,周围围着一圈篱笆,做了个简易的小院子。
守山人虽然经常有肉吃,但是条件却不是很好,因为守山人是不被公社照顾的。
换句话来说,守山人拿不到粮票和布票。
穿的和吃的,守山人只能通过自己的方式去弄,公社是不会提供帮助的。
正也是因为如此,所以陈建业卸任以后,这下一任守山人迟迟都没有人愿意去当。
毕竟在公社里干活儿,既有吃的又有穿的,还不用那么危险,谁会闲着没事,跑到危险的山上去守山?仅仅只是为了吃口肉而已?那也太不划算了。
林醒敲了敲门,大喊道:“陈伯?你在家吗?陈伯?”
喊了几声后,房门被打开了,走出来了一个老人。
这老人微微驼背,身形佝偻,不过精气神很足,而且眼神里杀气很重,那是常年和野兽打交道才能拥有的眼神。
这个老人就是陈建业了。

“总之你自己小心点,别进山太深了,就在外围走动,遇到危险了也能及时跑回来。”吴秀兰不放心的嘱咐。
“恩,我知道了。”林醒点点头。
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,林醒就扛着猎枪,带着弓箭,背着箭簇,提着几根长矛出发了。
还真别说,就林醒这一身的装备,已经堪称豪华了,能远能近,还有保命手段,非常全能。
在林醒沿着村子的小路往森林里走的时候,不少村民都看到了林醒这身装备,笑着打招呼。
“这不是小林吗,好家伙,这一身装备,进山赶集去啊?”
“小林啊,你上哪儿弄来这么多家伙什啊?”
“听说你昨天打了一头梅花鹿,今天又能打到什么东西?”
“......”
对于村民们的招呼,林醒都一一微笑着回应,不过也没有跟他们继续唠下去。
很快,林醒就出了村子,来到了森林外围。
其实林醒也可以像昨天那样,沿着森林的边缘线移动,寻找离开森林的猎物。
但是这太考验运气了,昨天也就是林醒运气好,走了两个多小时就遇见了梅花鹿,这要是运气不好,估计一整天都碰不到猎物,毕竟动物一般不会离开森林。
所以,林醒今天不打算靠运气了,准备直接进入森林!
反正他有这么多装备在手,就算遇到了危险,也能及时撤退。
林醒二话没说,直接走进了森林里。
虽然说如今是冬季,树林都已经凋零了,可是大兴安岭的环境保护的非常好,周围都是高耸入云的树干,遮天蔽日的,给人一种压抑感。
而且这森林里大树的密度很高,层层叠障的树干遮挡了视线,基本上看不到太远处的东西。
这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恐惧感,生怕绕过这棵树就刚好撞见一只猛兽,那就真是见鬼了。
好在林醒心理素质非常不错,并没有害怕,不过他依然还是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四周的环境,毕竟也怕阴沟里翻船嘛。
就这样,林醒在森林里慢慢前进,顺便观察周围有没有动物出没的痕迹。
但是走了一个多小时,林醒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动物。
期间倒是发现了几只兔子,不过林醒并没有狩猎,因为兔子的肉太少,没有狩猎的必要。
兔子肉几乎没有任何脂肪,全都是瘦肉,经常吃兔子并不会让人健康,甚至还会因此被活活饿死。
以前有很多猎户,就是因为兔子好抓,所以就只抓兔子,结果被活活饿死了。
而且兔子体积太小,又太灵活了,想抓兔子只能靠陷阱,林醒有制作陷阱的功夫,还不如找找哪里有大型猎物来的实在。
就在林醒继续往前走的时候,他忽然注意到远处的雪地上有脚印。
积雪都是很平整的,上面出现了脚印,想不让注意到都难。
林醒立刻跑过去查看。
果然是脚印,而且脚印的形状还是蹄形,这就意味着留下这脚印的应该是食草动物,鹿,狍子,羊之类的。
这脚印的痕迹还很新,那就说明了这头猎物应该还在附近,应该没有走远。
林醒立刻顺着脚印的方向追了上去。
一路跟着脚印往前走,走了差不多有十几分钟后,林醒忽然听到了前方有什么动静。
他躲在树后,朝前面看去,果然就看到了一只羊羔正在雪地里寻找着食物。
这羊羔应该是亚成年,体型比较小,看样子应该是独自跑出来找草料的。
森林里能见到羊很罕见,羊这种动物一般都是生活在草原里的。
这羊羔应该是附近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,误入森林了吧。
不过,林醒可不会就此放过它,既然是跑出来的,那就算是野生的了,遇见了就是我的!
林醒立即搭起了弓箭,虽然这个距离下他可以用长矛,不过他想试试弓箭的威力如何。
将箭簇悄悄瞄准了羊羔后,林醒直接松开了弓弦。
嗖!
箭簇带着破空的声音,直接射中了羊羔,整根箭簇都穿透了羊羔的身体,从另一边射出来,扎进了雪地里。
这箭簇的威力巨大,竟然把这只羊羔给贯穿了!
“咩——!”
羊羔疼的惨叫一声,几乎是下意识的朝着远方跑去,眨眼间就没了踪影。
林醒根本不着急,刚刚那箭簇已经贯穿了这只羊羔的肺部,这羊羔能跑完全是本能行为,但是跑不了多远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。
林醒收起了弓箭,顺着血迹,慢慢悠悠的跟了上去。
果然,在跟了几分钟后,就看到了那头羊羔躺在了雪地里,身下已经被鲜血给染红,没了气息。
林醒打量了一番这只羊羔,目测估计应该有四十多斤重,身上的毛绒很厚实,皮毛刚好可以用来做棉被。
能猎到一只羊羔,运气已经算是很不错了,它厚实的皮毛正是林醒现在最需要的。
林醒蹲下身来,准备把羊羔扛回去。
“呜——!”
就在这时候,从森林深处传来了一声狼嚎声!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还没等林醒反应过来,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就在四面八方响起来了。
林醒脸色立刻变了。
狼群!
这森林外围果然出现了狼群!
狼群生活在深山里,这个时候居然出现在了森林外围,那肯定是森林里食物不够吃了,所以才会来森林外围寻找食物。
根据刚刚的狼嚎声判断,林醒应该位于这狼群的正中心位置!
他被狼群给包围了!
当然了,或许这只是个巧合而已,狼群并没有发现她,只是他刚好处于狼群中心而已。
但是,如果林醒一旦被狼群给发现,哪怕他手里有猎枪都活不了!
狼群就是如此恐怖,区区人类在狼群面前实在是太脆弱了!
这个时候,必须要尽快离开!避免和狼群交锋!
那么,问题来了。
林醒要不要带着这只羊羔离开?
狼群的嗅觉很敏锐,能够闻到十几里之外的味道。
这羊羔流了这么多血,恐怕狼群已经闻到了,会顺着味道找过来!

如果林醒带着这只羊羔离开,估计还没等离开树林,就会被狼群给追上。
可是,如果就这样放弃这只羊羔,林醒又舍不得!
这可是四十多斤的肉,外带一件厚实的毛皮啊!就这样丢掉也太可惜了!
思考片刻后,林醒狠狠咬牙!
带!必须要把羊羔给带出去!
好不容易有的猎物,不能放过!搏一搏,单车变摩托!
再说了,林醒手里还有弓箭和猎枪,说不定狼群也怕他,不敢靠近呢?
想到这里,林醒不再犹豫,立刻将死去的羊羔抗在肩上,然后飞快的朝着森林外跑去。
扛着四十多斤的猎物,林醒的速度也变慢了很多。
好在这几天都是晴天,积雪化了不少,没有之前那么深了,所以跑起来也并没有那么费力。
“呜——!”
森林里还有不断此起彼伏的狼嚎声。
林醒懒得去管,卯足了力气就往森林外面跑。
只要离开了森林,那就差不多安全了。
狼群是很谨慎的,不会随意离开它们熟悉的环境,所以大概率应该是不会追出森林的。
但是,林醒深入森林有点深了,少说也要半个小时才能跑出去。
也不知道这半个小时内,狼群会不会追过来。
林醒蒙头往前跑,就在跑了十几分钟后。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“呜——!”
狼嚎声又再次响起来了,而且距离林醒很近!
狼群真的已经闻到了羊羔的味道,并且已经追上来了!
簌簌......
还没等林醒做出反应,只见前方的树后发出了积雪踩踏的声音。
林醒立刻停下脚步,警惕的盯着那棵大树。
只见那颗大树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,下一秒,一只雪白的大狼就从树后面走了出来,堵在了林醒的前面。
林醒心里一沉,暗叫完蛋。
狼群都是一个整体,被其中一只狼发现了,那么其他的狼也很快就会赶过来!
一旦被狼群包围,必死无疑!
“靠了,不会这么倒霉吧。”林醒脑门有点冒汗了。
话音刚落,只见林醒四面八方都钻出来了许多狼。
这些狼花色各不同,白色的,灰色的,黑色的,而且没一只狼都很壮硕,像是德牧一样。
这些狼数量不少,最少有二十多只!
二十多只的狼群,已经不是小规模狼群了,而是中等规模,这种规模的狼群能够猎杀东北虎!
二十多只狼都眼神凶狠的盯着林醒。
哪怕林醒前世是兵王,可是在被这么多野兽给盯着的时候,也情不自禁的浑身发毛,背后都渗出了冷汗。
这下,情况是真的有点糟糕了!
狼群慢慢朝着林醒围拢了过来,它们配合非常默契,每个方向都有狼把守,根本不给林醒突破它们包围的机会!
“冷静,冷静,不能慌,越紧张就越是容易翻车。”林醒心里拼命的安慰自己。
他记得,狼群的进攻方式,是一起合围猎物,把猎物逼入包围圈里后,一拥而上,直接将猎物给撕碎!
如果狼群还要继续靠近,那么林醒就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了。
不过,狼群也不是没有弱点。
狼群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那就是它们的头狼!
因为狼群数量庞大,所以整个狼群都必须要听从头狼的号令,否则就会乱套。
换句话来说,只要头狼死了,整个狼群就立刻会丧失行动能力!
所以,找到头狼,并且杀死头狼就可以了!
林醒立刻环顾四周的这些狼,寻找它们的头狼。
这里的每只狼长的都差不多,不过,要分辨头狼的最好方式,就是看哪只狼的体格最为壮硕,那一只就肯定是头狼了。
这样的狼并不难找,林醒看了一会儿后,果然就看到了其中的一只狼。
那只狼的体型格外的庞大,还是一只灰狼,体型要比其他狼都大了整整一圈左右。
毫无疑问,这就是狼群的头狼了!
如今情况紧急,林醒也来不及多想了,立刻举起了猎枪,对准了头狼,毫不犹豫的就扣动了扳机。
砰!
枪管迸发出了火舌,子弹准确无误的击中了那只头狼。
“嗷呜!”
头狼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,整个胸腔位置被打掉了一块肉,鲜血立刻喷涌而出!
不过这种猎枪装的都是砂石火药,近距离威力很大,但是离远了就没什么杀伤力了。
所以头狼仅仅只是被轰掉了一块肉,并没有毙命。
可是剧烈的疼痛也让头狼立即丧失了勇气,惨叫过后,立刻拔腿就跑!
其他的狼见头狼都跑了,果然和林醒预料的那样,瞬间就乱了分寸,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。
在短暂的寂静片刻后,这些狼立刻追着头狼去了,放弃了围杀林醒这个猎物。
等所有狼都离开后,林醒瘫坐在地上,这才重重的吐了口气。
刚才真是千钧一发,如果不是他冷静下来选择直接对头狼下手,估摸着现在他已经变成了这群狼嘴里的食物了。
还好他前世有过应对狼群的经验,也还好他手里有猎枪,这两个因素,但凡少一个,今天他都得交代在这里。
“猎户果然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,在森林外围都能遇见狼群,我这个运气实在是没谁了。”林醒自嘲道。
休息了一会儿后,林醒也缓过来了。
此地不能久留,俗话说的好,狼若回头,不是报恩就是报仇,说明狼是一种很记仇的动物。
刚刚那一枪并没有打死头狼,等头狼缓过气后来,说不定会重新杀回来,所以现在必须要离开这里。
林醒立刻扛起了羊羔,继续往森林外跑去。
好在林醒的担心是多余的,直到他离开了森林后,那群狼都没有追过来。
看来那一枪虽然没有打死头狼,但是也重创了头狼,让它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了吧。
既然已经离开了森林,那就已经安全了,林醒也放缓了脚步,慢慢朝着村子方向走去。
半小时后,林醒回到了村子里。
现在正是中午,村子里的人都端着饭碗,蹲在家门口,一边吃饭一边唠嗑,很是热闹。

四个小时后,时间已经到了中午,林醒这才回到了扁溪村。
也幸亏林醒的意志力比较强,换成其他人,扛着一两百多斤的东西,在雪地里走四个小时,估计早就已经崩溃了吧。
当林醒扛着梅花鹿走进村子里的时候,恰好村子里有很多村民们都在忙活,见到林醒的猎物,一个个的都惊讶不已。
“小林啊,你这是上哪儿弄来这么大一头鹿啊。”王婆羡慕的说道。
“进山打猎了把这是?可以啊小林,居然能打到这么大一头鹿,全家都有福了哈。”赵叔叔有点嘴馋的称赞道。
“小林啊,分点肉给我呗?我用粮票跟你换怎么样?”周瘸子嘿嘿笑道。
对于大家的话,林醒只是笑了笑,并没有回应,主要是他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了,累的全身都已经虚脱了。
林醒扛着梅花鹿,慢慢的朝家里走去。
好不容易走到家里,就发现吴秀兰和林依依两人正站在家门口,翘首以盼的等着。
见到林醒回来了,林依依立刻开心的喊道:“娘!你看!哥回来了!”
吴秀兰和林依依立刻上来帮忙。
林醒把梅花鹿放到了地上,顿时之感觉整个人都轻了许多,一屁股坐在地上,大口大口的喘粗气。
“儿啊,没事吧?”吴秀兰担心的问道。
林醒摆摆手,咧嘴笑道:“没事,就是扛着这么大一头猎物回来有点费劲而已,放心吧娘,我没有受伤。”
吴秀兰连忙打量着林醒,发现林醒确实没受伤后,松了口气,又夸赞了起来:“没受伤就好,不过你还真是厉害啊,居然打了这么大一头鹿回来。”
“是啊,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动物呢!”林依依眼馋的看着这头梅花鹿。
林醒不免有些得意起来了:“我都说了,我就是个天生的猎户,不夸张地说,我甚至猎枪都没用,就把这头鹿给猎到了。”
“不愧是我儿,十五岁就有这本事了,比其他人强多了。”吴秀兰也有些骄傲了起来。
林醒嘿嘿一笑,摆摆手道:“已经中午了,我们把鹿处理一下,赶紧做饭,尝尝鹿肉的味道。”
“好欸好欸!可以吃鹿肉了!”林依依开心的蹦蹦跳跳。
吴秀兰从厨房里拿出了菜刀,开始处理这梅花鹿的尸体。
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梅花鹿的皮给剥下来。
这可是个手艺活儿,要沿着肌理的走向慢慢切割,但凡有点失误,这鹿皮就不完整了。
好在吴秀兰手艺相当不错,拿的虽然是粗糙的菜刀,可是一点也不影响她的手工技术。
只见她切开鹿皮,然后开始剥皮。
不出半小时,一张完整的鹿皮就被她轻易给剥了下来。
“娘的手艺真不错!”林醒发自内心的夸奖。
吴秀兰微微一笑:“家务活儿干多了,这些也就自然熟悉了,不过这张鹿皮还真大啊,刚好够我们三人一人做一件衣服了。”
林醒今年十五岁,体格子不是很大,林依依更别说了,才7岁,根本用不了多少皮毛,而吴秀兰身材单薄,所需要的布料也不是很多。
三个人,一张鹿皮完全够用了。
“娘,哥,我们是不是有新衣服可以穿了?”林依依激动的问道。
吴秀兰宠溺的摸了摸林依依的脑袋:“是啊,等娘把这张鹿皮做好,咱们就有暖和的新衣服穿了。”
“太好了,不用挨冻了!”林依依开心的直原地蹦跶。
新衣服要做,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把午饭给弄好。
鹿皮已经剥下来了,接下来就是把鹿肉给分解出来。
只见吴秀兰手起刀落,就把这只梅花鹿的身体剖开了。
肉一共有六十多斤,另外还有骨头,以及那对硕大的鹿茸。
这么多肉,足够他们吃好几天了,至于暂时吃不了的肉,倒也不用担心会坏,如今天气这么冷,随便找个地方用积雪埋着,那就是天然的冰箱。
吴秀兰拿了好几斤的肉去厨房里做饭了,其他的肉,林醒就找了个角落,用积雪埋了起来,以后吃的时候拿出来就可以了。
至于那些鹿骨,答应了陈伯要给他,所以这骨头还得给他送过去。
“娘,我去给陈伯送鹿骨了啊。”林醒喊道。
吴秀兰应道:“恩,去吧,等你回来,这鹿肉也差不多快要做好了。”
林醒用麻布袋把骨头给装好,扛着猎枪,就出发了。
一会儿后,林醒来到了陈伯家里。
陈伯此时正在庭院里,用锄头刨地,似乎是在为来年开春后庄稼做准备。
陈伯如今已经老了,没办法进山打猎,所以只能加入公社,靠着种地干活儿来换点粮食。
“陈伯,忙着呢?”林醒打招呼道。
陈伯放下手里的锄头,看向林醒,微微点了点头:“锄会儿地,你怎么来了?不是说今天要进山去打猎吗?”
陈伯还以为林醒没去打猎。
林醒走进院子里,笑了笑:“我上午就已经去了,这不是回来了吗。”
“上午就去了?那看你这样子,是没打到猎物了?”陈伯笑着问道。
“你说这话也太看不起我了吧。”林醒把手里的布袋递了过去,笑道:“您先看看这是什么。”
陈伯好奇的接过袋子,打开一看,吓了一跳:“我的天,这么多骨头?还是鹿骨,你小子打到鹿了?”
“对,一头一百多斤的梅花鹿。”林醒笑道。
陈伯眼神顿时变了,有些惊讶道:“可以啊,你小子一上午就能打到一头鹿,还真是天生的猎户啊。”
“而且我连枪都没用,用的是我自制的长矛。”林醒继续说道。
“不错不错,有点我当年的风范了。”陈伯笑呵呵的点头。
“答应您的骨头给您送过来了,这猎枪,您看看要不要收回去?”林醒问道。
陈伯想了想后,摇摇头:“猎枪你还是继续留着吧,反正我也不打猎了,拿着这东西也没用,你以后要经常进山的话,有把枪在身上也能防身。”
“嘿嘿,我就知道您最大方了。”林醒笑道:“那子弹您看是不是也能多给我点了?”